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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委编办强化服务意识 以服务质效提升 助力汕尾市优化政务环境建设
时间:2026-10-16        来源:广东机构编制网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实现行政审批全面提速,汕尾市委编办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进驻市民服务广场,全力营造灵活高效便捷优质的政务环境。

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进驻市民服务广场。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证书补领等4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授权纳入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管理,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站式审批,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进驻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出证等工作,实实在在为事业单位提供更加便捷、灵活、高效的优质服务。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编办成立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专班,设置进驻大厅首席代表和A、B岗位,并安排2名工作人员常驻办事大厅开展工作。

二、积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全市通办”,对市县两级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法人注销登记、变更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经费来源、变更开办资金、变更住所和证书补领共9个事项进行要点梳理,形成事项情形拆分、办事材料、材料标准的统一标准,统一规范了事项办理标准、形式、对象等42个要素,在充分听取县(市、区)党委编办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认形成全市统一办事标准。通过系统内统筹开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制定全市统一的办事标准并完成线上发布。

三、切实加强窗口作风建设。进驻大厅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市委编办干部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日常工作中,采取不打招呼、不事先告知的方式对本单位进驻人员到岗在岗、工作状态、外出备案等情况现场抽查,确保考勤制度落实到位。不定期对大厅进驻工作人员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结合我办进驻大厅工作岗位职责实际,组织工作人员签订《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廉政承诺书》,通过签订廉政承诺书,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严格树立“窗口无小事”服务意识,引导工作人员规范审批收件行为,加强作风建设,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