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分支机构一般指事业单位法人派生出来,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设机构,经事业单位法人主体机构授权开展活动。广东省委编办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稳步开展省本级事业单位法人分支机构赋码,始终把握“三个先后”原则。
一、先调研后通知
为确保赋码工作顺利开展,赴涉改单位开展实地调研,了解主体机构和分支机构的需求和顾虑,确认拟印发通知文件的可操作性,集中解决单位关注的3个主要问题:一是分支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办理涉税业务、开设银行账户、办理人员社保等方面是否有完全一致的效力。二是赋码机关是主体机构所属的登记管理机关,还是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三是如何衔接原事业单位的注销工作和分支机构的赋码工作,是否会出现单位无码可用的空档期。
二、先主体后分支
分支机构是主体机构的派生,主体机构必须先依法设立,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广东省委编办坚持先办理主体机构法人登记,再办理分支机构赋码的原则,规定由主体机构负责申办其分支机构赋码业务,申请表格、材料等均需加盖主体机构公章,并明确分支机构赋码由其主体机构所属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
三、先注销后设立
为避免出现重错码,确保一个机构对应唯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规定原来没有对应事业单位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优先办理赋码,原来有对应事业单位法人的分支机构必须先完成原法人注销,方可申办赋码。为避免出现单位担心的“空档期”,要求主体机构将分支机构办理赋码的材料统一报送至登记管理机关,收取注销登记纸质材料和办理赋码两项工作同步进行,确保同一实体机构前后两种身份的“无缝衔接”。结合清理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可采用简易注销程序,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平稳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