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后半篇文章”,推动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全国及全省编办主任会议有关要求,省委编办部署开展清理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工作。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了5种不同类型的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工作指引,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在全面摸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的基础上,把握重点,拉出清单,建立台账,分类推动注销登记。
二、精准施策、压实责任。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核查,选取省属事业单位“解剖麻雀”、以点带面。对条件成熟的单位,在核查期间指导举办单位明确注销时限、压茬跟进;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单位,压实举办单位监管责任,逐个破解注销难点、痛点、堵点,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清理。
三、调研督导、细化措施。派专人赴江门等地实地调研督导,专题辅导授课,指导编写注销工作材料汇编,提供督促指导依据、对各环节常见问题提出应对措施,细化注销审核把关要求。
四、化解风险、稳妥落地。要求各地各部门始终坚持“风险可控、稳妥推进”原则开展清理工作。对应注销但仍在以事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单位,要责令其尽快停业,避免产生新的风险;对应注销且不再以事业单位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涉及人员分流、资产划转、财务纠纷、民事诉讼等问题的单位,要在现行政策条件下,依法推进、稳妥处理,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风险隐患发生。
五、逐步清理、动态推进。将清理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作为一项经常性重点工作,边清理、边宣传,减存量、控增量,不断增强事业单位法人规范登记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