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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构建全链条评估模式 提升机构编制执行力和使用效益
时间:2023-02-26        来源:

2022年,广东省按照中央编办深化地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工作部署,结合前期试点经验,探索创建“组织保障、实施评估、总结应用”全链条评估模式,扎实开展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以“三个体系”为支撑,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建立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务实管用的指标体系和沟通顺畅的协调体系,有力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广东省委编办建立“115”组织架构,成立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调度、全面推进;成立由分管办领导任组长的调研督导工作组,负责综合协调、实地走访、调研督导评估等工作;成立5个评估专项小组,承担指导省级试点单位自评,开展问卷调查、案头研究、实地评估、数据分析、成果运用等工作各试点市县党委编办也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等形式,加强工作统筹,定期开展调度。

二是建立务实管用的指标体系。广东省委编办在中央编办指标体系参考样式基础上,结合实际适当调整部分指标,增加定量指标比例,形成省级指标模板。各试点市县和单位以此为基础,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的指标体系。细化后的指标体系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全面性。,省级指标模板结合地方机构编制管理实际删除二级指标部门管理权限内的二级内设机构设置合理性,增加三级指标新增编制配备情况以评价单位是否将新核增编制真正用于申请时说明的用途。

三是建立沟通顺畅的协调体系。各试点地区注重上下左右联动,保持沟通顺畅,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着力加强向上一级编办请示汇报,及时汇报阶段性进展情况,请示评估工作过程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本级试点单位及所辖试点地区跟进指导,开展动员部署,明确专人全程联络指导,定期跟踪试点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强与同级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广泛了解试点单位的绩效考核、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二、以“三个结合”为依托,确保评估真实客观全面

在评估阶段,各试点地区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大力拓展信息收集渠道,突出“三个结合”开展评估有效保障评估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全面性。

一是案头审核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确保评估真实性。案头审核的形式,认真审核各试点单位自评报告佐证材料,对单位自评得分进行严格把关,找准找实问题。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开展实地评估,由办领导带队,通过与试点单位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具体业务工作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单位履职、内部运行、工作饱和度等情况,全方位多维度掌握试点单位机构编制执行和使用效益的底数。实地评估坚持做到三必看、三必查、三必谈,即巡视巡察报告及整改材料必看、审计报告必看、自评材料必看,机构编制动议材料必查、三定规定细化材料必查、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材料必查,各业务分管领导必谈、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必谈、内设机构负责人必谈,确保实地评估走深走细走实。

二是机构编制部门评价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确保评估客观性。从机构编制部门角度进行评价外,还通过开展相关职能部门问卷调查、认真听取管理服务对象意见、参考绩效考核结果等方式获得第三方主体对试点单位的评价,力求评估结果更加全面客观。一些试点地区还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力量,增强评估的客观性。比如,省本级委托第三方参与调查问卷设计对省直试点单位的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对象以及相关省直单位人员开展问卷调查,问卷统计结果作为相关部门评价”“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的评分参考,确保评估客观性

三是集中评估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确保评估全面性。将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掌握的信息作为评估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情况和相关指标项评分的重要参考。充分征求办内相关业务部门意见,了解试点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是否正确全面履职等。注重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加强比较分析,了解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机构设置、编制种类和总量、领导职数等规定。结合平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评价试点单位机构编制执情况,如试点单位是否存在被列入机构编制违规问题台账的问题有没有出现条条干预问题、是否及时落实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等。

三、以“三张清单”为抓手,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在评估基础上,认真梳理编制评估试点特色亮点、评估发现问题不足和评估推动建立完善制度三张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以清单为抓手推动评估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评估作用。

一是提炼有益做法,形成“评估试点特色亮点清单。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的工作思路及时总结提炼试点地区编办在本次评估实施过程中的有益做法,深入挖掘各领域试点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提质增效方面的经验,建立评估试点特色亮点清单,为更大范围开展评估提供基础。目前,特色亮点清单共包含51条经验做法,其中,试点地区编办构建评估工作机制、规范评估程序、创新评估办法等方面的亮点做法40试点单位履职尽责和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11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形成“评估发现问题不足清单坚持把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作为评估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建立评估发现问题不足清单,梳理试点单位存在的各类问题247条,对列入清单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逐一销号。对于违规违纪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要求相关单位直面问题不回避,整改问题不敷衍,由各级编办挂账督办,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并注重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管理避免同类问题发生对于需要机构编制部门牵头解决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

三是立足常态长效,形成“评估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清单对评估发现的短板弱项,深入研究分析背后的制度因素,着眼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建立评估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清单,涵盖22项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针对部门间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研究制《省级党政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提高治理效能提供遵循;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出台《广东省委编办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办法(试行)

通过评估试点,有效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机构编制执行力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一是推进单位全面正确履行职责。部分单位存在的职责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未按时完成等问题,要求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制定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推动单位履行主责主业更加聚焦。针对评估发现一些单位在协作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由相关编办牵头研究,持续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和流程再造,推动内外协作配合更加协同高效。二是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积极推进评估与管理融合,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资源的重要依据,形成管理闭环,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着力引导试点单位增强意识,创新手段,加大编制资源统筹和内部挖潜力度,推动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和岗位倾斜,切实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三是维护机构编制纪律严肃性权威性。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大力开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推动单位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评估试点不仅使机构编制部门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监管的重要性,而且为加强监管提供了有力抓手,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管理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审批与监管并重”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