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编办网讯 近日,梅州市平远县出台《平远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后勤人员实施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后勤服务人员均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明确了先由县编委下达聘用指标,再办理劳务派遣有关事宜的工作程序,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推动后勤服务人员逐步实现社会化、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