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编办网讯 近日,梅州市编委会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并制订了《梅州市机构编制审计要点》,包括:机构编制政策和规定执行情况,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等中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落实情况等。目前,该市以兴宁市为试点,由市编办与市审计局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一并进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审计。